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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涓:談學術與決策 ——政務工作中的學術思考

2004年,我被調到國務院研究室擔任副主任。我離開中國社會科學院赴任新崗位時,去向院里一位老領導請教,請他指點如何做好新的工作。他看我躊躇滿志的樣子非但不鼓勵,還嚴肅地對我說“不能把新崗位視為展現你理論水平的舞臺,你去是為黨中央國務院服務的,收起你的想法,認真虛心地看、聽、學和悟。”這個提醒相當程度上端正了我對新崗位的基本心態(tài),算得上是給我上了“入職第一課”。2011年我又調任國務院副秘書長。行政工作經歷不是本書的重點,我也把握不好什么能說什么不能說。因此,我還是談一些與學術研究相關的體會和感悟吧。

沒有高層拍板決策,就難以突破理念和利益的障礙,也難以承擔相應的改革成本

那種各方面完全達成一致的重要決策并不多,許多問題靠講理論講理念也不能彼此說服,因此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后要由高層定奪。改革開放較早時期的決策過程我知之甚少,但后來一些重要決策如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同等重要,國有企業(yè)有進有退,國有企業(yè)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取消農業(yè)稅、稅制改革等,沒有高層拍板決策,就難以突破理念和利益的障礙,也難以承擔相應的改革成本。

以近些年力度很大的環(huán)境保護措施為例,雖然惡劣環(huán)境事件不斷發(fā)生,輿情反映各個方面的意見都很大,加快治理的訴求迫切。但真的要行動時,就有許多擔心和疑問,例如影響了經濟增長、增加了投入等。這些爭論各有道理和立場,道理還可以討論,但立場不容易改變,說理并不能解決分歧。況且學者們的觀點也不一致,前提和結論并不相同。一方的觀點認為,嚴格的環(huán)境保護措施既無經濟效益也無社會公平,影響經濟效益好理解,影響社會公平的邏輯是:富人講究生活質量,窮人卻更需要增加收入,因此環(huán)境保護偏向富人的訴求。另一方的觀點則認為,環(huán)境保護既有公平也有效益,富人有辦法保護自己,例如只飲瓶裝水、只吃進口食品甚至移居等,而窮人只能承受污染的種種惡果;同時,惡劣環(huán)境影響健康,大量的醫(yī)療費用支出會抵消從經濟增長中獲得的福利。最終并不是爭議中的各方統(tǒng)一了認識,而是最高層下決心必須解決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問題,做出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判斷,此后嚴格的環(huán)保措施才能出臺和有效實施。

試點是我國推動改革的重要辦法,也是中國公共管理模式的特色

在我國40多年改革開放進程中,試點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如此重視試點,除了“尊重地方和基層的經驗、智慧和首創(chuàng)精神”這個基本理念外,還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第一,對新的制度或政策的實施效果還看不準,需要進行小范圍實測,觀察實效和完善改革方案。大部分試點都屬于此類。第二,表明此事僅在小范圍試行,有進退余地,容易與持不同意見者達成妥協(xié)。例如改革早期的農村承包制、建立開放特區(qū)、股權分置改革,以及最近幾年的農村土地流轉改革等。開始時難以統(tǒng)一意見和拿出普適方案,就從試點起步。第三,允許地方因地制宜推進改革。各地情況差距大,工作基礎不同,有些政策不一定適合所有地方,或者不能同時起步,就以試點的方式分批分期推進。例如近幾年的高考改革,需要地方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和教育布局,因此就讓自愿先改的省市先行試點。第四,有極少數試點是具體部門的“緩兵之計”,當改革呼聲很高,來自上下的壓力很大時,先說開始“試點”緩解壓力,再視情況決定后續(xù)政策。第五,還是在部門層面,有極少數試點是“設租”的一種方式。這種試點往往內置優(yōu)惠政策,或者具有政績顯示度,部門有試點決定權,就會有地方前來“尋租”。后兩種情形比較特殊就不舉例了??偲饋砜?,試點能夠積累經驗、測試效果、突破障礙和緩沖壓力,是推進改革的有效途徑。

試點在中國改革進程中如此重要,但是,學者們對試點的分析研究相對較少。從理論分析角度看,試點效果好并不能得出大面積實施后的效果也同樣好的結論。比如,當小范圍試點“政府私人合作伙伴(PPP)”項目時,由于管理精細且關注度高,項目推進過程的可控性較好。而當大面積推開后,有可能出現嚴重的利益輸送或腐敗問題等。我本以為做這種“試點—推廣效果差異評價”的研究應該不少,但實際上卻很少能查到類似文獻。

學術界的意見有較強助推力

當多數學者有定見時,決策層往往會認真傾聽和對待。記得1999年起草十五屆四中全會國有企業(yè)改革文件時,研究機構和學者個人寫給起草組的研究報告、意見和建議有上百份,絕大多數都認為國有經濟改革必須有實質性進展,不應該在一般性行業(yè)中與其他類型企業(yè)相競爭。這個“意見包”對改革決策產生了重要影響。另外,有些情形相對少見,專業(yè)性強,相關部門感到對事態(tài)和特定處置措施的后果不太有把握,此時學者們分析透徹的專業(yè)性建議會起到重要作用。

近些年來,隨著信息公開程度的提高和網絡普及后公眾表達意見的渠道增多,學者們的意見經常受到批評質疑。例如在醫(yī)療改革過程中,不少經濟和社會學方面的專家不同意將基本保障水平定得高,不同意將報銷比例提得過高,就被批評為缺乏對患者的同情心?,F在似乎有一種傾向,專家們表達觀點時更加謹慎和隱晦,或者用“兩方面”來平衡。記得有一個重要問題,幾位專家都有明確意見,但公開講時都講“兩方面”,我問他們的意見是“既要……,也要……”,還是“既要……,還要……”,或者是“既要……,更要……”,他們想了想說是“既要……,更要……”,由此表達了他們的傾向性。

確定政府干預是否合理并不容易

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是我們40多年繁榮的源頭。但是我們的市場經濟也確實與西方不同,政府的干預相對較多。我國經濟社會持續(xù)高速發(fā)展,快了就容易不穩(wěn),因此調控的必要性強于穩(wěn)定發(fā)展的國家。特別是GDP競爭壓力下的地方政府,既有不當干預企業(yè)的行為,也有為企業(yè)賦能的動力和能力,能夠助推企業(yè)進入市場并增強其競爭力。外資企業(yè)的立場和觀點就很有意思,它們長期受到地方政府較多有形與無形的關照,彼時并未指認這種做法不符合市場規(guī)則。最近幾年我們強調內外資平等待遇,一些外商就抱怨中國投資環(huán)境惡化。我暗自想他們以前“找市長”就能搞定的訴求,今日也要按程序辦理了。雖然投資環(huán)境還需要進一步改善,但這種內外資平等的原則沒有錯。過去幾十年,形勢發(fā)展變化很快,后來人們指責的“壞”的政策往往是那些實施過久的“好”的政策。所以原則上講政府干預要合理是對的。但是在每一件具體問題的處理上,有時候界線并不清楚。

(作者為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本文摘編自《江小涓學術自傳》一書)

[責任編輯: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