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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開展社會監(jiān)督 壓實網約車聚合平臺責任

本報北京8月21日電(記者齊志明)出行是人們重要的生活消費場景。網約車聚合平臺是指依托互聯網技術、與網約車平臺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平臺。

為進一步厘清壓實網約車聚合平臺責任,從供給側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基礎,中消協將從以下方面對規(guī)范管理網約車聚合平臺開展社會監(jiān)督:

網約車平臺公司對駕駛員和車輛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驗責任,應是第一責任人。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有義務如實向乘客提供車輛牌照和駕駛員基本信息。網約車聚合平臺對相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核驗責任,不得接入未在當地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約車平臺公司對本公司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的資質承擔責任。網約車聚合平臺督促合作網約車平臺合理、有效落實核驗責任。

用好首問負責制度避免推諉扯皮,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結合各自服務內容,依法建立健全咨詢服務和投訴處理的首問負責制度,及時妥善處理乘客的咨詢投訴,主動聽取消費者意見建議,自覺接受消費者監(jiān)督。

“亮證、亮照、亮規(guī)則”是網約車聚合平臺法定義務。網約車聚合平臺應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及相關網頁顯著位置展示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名稱、網約車APP名稱、網約車經營許可等信息,以及聚合平臺用戶協議、服務規(guī)則、投訴舉報方式等內容,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須落實網絡安全防范措施,嚴格數據安全保護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約車人和乘客等個人信息泄露、損毀、丟失。

[責任編輯:潘旺旺]
標簽: 中消協   網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