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國企改革的六大亮點
臨近落地的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將在以下幾方面取得突破:(1)混合所有制改革;(2)管理體制改革;(3)薪酬體制的改革和股權激勵的推進。細化來講,則有六大亮點:(1)國企分類監(jiān)管;(2)國資管理變國資委、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經營性國企三級;(3)經營性國企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載體;(4)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取得突破;(5)國企資產證券化和混合所有制深度嵌合;(6)資本市場將是支撐國企改革重要力量。
3.1.國企分類監(jiān)管
國企分類方案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礎,不同類型的國企將有不同的考核標準。國有企業(yè)將按照功能劃分,實行國有企業(yè)分類監(jiān)管。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改革決定》中,明確提到對國企實行分類管理的思路,在《改革決定》中,國企分為提供公益性產品或服務的國有企業(yè)、國有資本繼續(xù)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yè)和一般性競爭領域的國有企業(yè)。在國企改革頂層設計缺位時,《改革決定》中的表述引導了地方政府國企改革的思路,在已經發(fā)布改革指導政策的21個省市中,改革方案多數(shù)是按照三類來劃分的,即公益保障類、特定功能類、商業(yè)競爭類三種類型。
此前由國資委制定的央企功能界定分類方案中,把央企分為公益保障類、特定功能類、商業(yè)競爭類三種類型:公益類如中儲棉、中儲糧等;特定功能類央企包括石油石化、電力、通訊等領域的18家央企以及11家軍工企業(yè);而商業(yè)競爭類共有77家。
2015年,已發(fā)布國企改革指導文件的各省市,可能也將對國企改革思路進行微調,以和中央的國企改革思路接軌。
3.2.國資管理變國資委、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經營性國企三級
現(xiàn)在的國資委履行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和出資人雙重職能,既管資產還管人、管事,審批事項涉及人事、戰(zhàn)略、經營、財會、法律、黨群等各個領域,亟待簡政放權。
未來國資管理將從兩級變三級,在原來的國家資本監(jiān)管機構與經營性國有企業(yè)之間系統(tǒng)性的加入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形成三級架構,國資委將成為純粹監(jiān)管者,實現(xiàn)與出資者職能的分離。
3.3.經營性國企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載體
國資委成為純粹監(jiān)管者實現(xiàn)與出資者職能的分離后,負責資本運營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將負責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新加坡的淡馬錫將是可供借鑒的范本。國本資本運營公司將便利的與其它所有制經濟進行合作,一起運營公司,在經營性國有企業(yè)層面上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改革決定》、201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國務院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企業(yè)兼并重組市場環(huán)境的意見》和國務院批轉發(fā)改委《關于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均強調加快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制。
推進混合所有制,重點在于提升國資杠桿,用活國有資本,提高國有資本對整體經濟的控制力,在這一過程中,提高國資的吸引力,以吸引社會和民營資本進入國企領域至關重要。
混合所有制在中國并非完全新生事物,經過多年混合所有制改造,很多國企其實已經是混合所有制,但在一些行業(yè),如石油石化、電信等,因為存在集中審批,行政壟斷并未實質打破,不能發(fā)揮社會和民營資本的活力。
混合所有制經濟已提升到我國基本經濟制度重要實現(xiàn)形式的高度,作為一種富有效率和活力的資本組織形式,成為深化國企改革新的有效載體和動力,混合所有制已成為新形勢下深化國企改革、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表1 本輪國企改革與之前國企改革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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